经2005年3月23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康 熹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 新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 林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有兰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 伟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宏愿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黄福全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邓志斌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刘亚明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高作鹏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周晓红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冯艳艳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绥萍同志为未央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