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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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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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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人大发〔2008〕11号 | |
| 区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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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我区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的现状,充分肯定了所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切实可行的。 近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和“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有效地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和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收效明显,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学校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教师培训、交流工作稳步开展,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高,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但通过检查也反映出我区教育教学水平与先进地区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我区城市化进程还不尽协调;校际间发展和占用资源不够平衡;部分学校周边环境和秩序还不能令人民群众满意;部分学校教育经费紧张、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压力较大;择校和学生外流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对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法》的认识程度,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校舍建设,不断提高我区九年义务段学校市颁一级学校建设标准的比例,逐步解决清理个别薄弱学校的负债问题。 三、积极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保我区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小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学校规划的责任落实,确保义务教育用地,并协调好现有义务段学校土地归属问题。 四、加快教育资源整合,摸清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不但要使教学设施、教学环境等“硬件”环境设施均衡发展,更要关注师资水平、学校文化等“软件”环境建设的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区教育的整体水平。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新修订教师培养规划,继续加大教师培训、交流力度,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建立和完善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校长、教师选拔以及流动和奖惩机制。 六、重视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要求,组织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努力为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一个良好的外围环境。 七、加大教育改革,积极推动教育创新,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探索创新育人方式的多样性,为少年儿童提供富有个性和文化品味的精细化教育服务,推广西航三校好的做法。 八、重视解决初中生辍学、初三学生提前离校、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要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政府、学校、学生、家长各自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职责,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尊重知识的教育氛围。 九、加大力度,做好目前抗震救灾时期我区义务段学校校舍受损情况的排查工作,做好危房的改造、修缮,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请区人民政府将以上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中所指出的问题及改进工作的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3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在向常委会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前,应先将报告送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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