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
组织区人大代表对《义务教育法》
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的通知

 

未人大办发〔2008〕24号

(2006年5月4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及区人大常委会〔2008〕7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组织区人大代表对全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情况专题调研和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进行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5月15日一天

二、检查和调研内容:

1、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的情况;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划、建设、改造、办学标准;

3、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情况;

4、适龄儿童入学情况;

5、教育资源配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6、规范教学内容和管理,推进素质教育情况;

7、学校收费及校园(含校园周边)安全情况;

8、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三、  检查方式及日程安排:

采用集中检查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

(一)听取汇报

1、时间:5月15日上午9时

2、地点: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执法检查组成员、参加讨论的人员

(二)执法检查(5月15日上午9时40分)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西航三校、白花村小学现

场检查、调研。

(三)5月15日上午9时40分就执法检查和调研的8项内容展开座谈讨论

第一组

1、座谈会参加人员:

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彩萍

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郭希军、科长樊东英

②区政府办、区教育、财政、发改、人事、文化、劳动保障、建设、交通、卫生、审计、城管、公安、国土、规划等部门负责人;

③相关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各10人(请区教育局负责联系)

座谈会地点: 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第二组:座谈会参加人员

①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刘光华、干部张博强

②家长代表(10人教育局负责通知)

地点: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四、要求:

1、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区教育局负责做好现场检查、调研的具体安排。

2、请区教育局通知受检学校各准备汇报材料40份。

3、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讨

论会的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5月15日上午8:40分

在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集合(凤城南路18号)。 

4、用车:政府办公室
    5、用餐:政府办公室

附:执法检查组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名单

 

 组  长:朱经建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牛青盟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俊祥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彩萍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唐本令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敖军会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办公室主任

        郑志辉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余建国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龚学武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代表联系工委主任

        李新平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财经环资工委主任

        刘光华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郭希军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程报义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王兰君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西安中学校长

        刘兴安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 三桥村委会主任

        巨建辉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 区人大代表  有色金属研究院副院长

        康敬远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 区人大代表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贾永安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 区人大代表  北环医院院长

        王亚敏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 区人大代表  六村堡感业寺小学教师

        辛婉君 区人大代表 谭家教育组专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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