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 府《关于申请调 减农业税预算收入任务的报告》。会议认为:调减农业税收入任务是贯 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减轻农民负担, 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调减农 业税预算收入任务的报告,从2004年起在全区免征农业税,调减2004年农业税预算收入任 务884万元(正税745万元,附加139万元)。调减后农业税收入缺口由其他税种予以弥补, 原全区预算收入任务2.715亿元不变; 农业税任务调减以后,财力缺口正税745万元由区 级财政承担,附加139万元由各街道办事处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