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龙晓华副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做的未央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是全区人民的一件大事,对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区开展创卫工作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市容市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但是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议》,推动我区创卫工作顺利开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为改善我市城市环境和综合功能的重要举措,是突破经济发展环境制约因素的迫切需要,全区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性,把创卫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确立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理念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明确目标,科学规划,狠抓落实。要按照国家 卫生城市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认真实施。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组成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千方百计调动全区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创卫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造声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深入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将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广泛参与和配合创卫工作的开展,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舆论工作,区人民广播电台要及时开播创卫工作的专题节目,农村、学校、社区都要做好宣传工作,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区形成创卫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议》,保证《决议》在全区贯彻落实。 三、狠抓落实,确保创卫目标如期实现。区人民政府要把创卫工作纳入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街财政要纳入预算加大投入,保证创卫工作的所需经费。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创卫责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保证创卫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加大对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卫生环境的整治,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及无证经营。关闭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饮食、洗车等沿街店铺;要加强对环境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从根本上大幅度地改善市容市貌,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优美、整洁、卫生、健康的生活环境。 四、深入进行健康教育,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要在全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把科学的卫生知识传授给人民群众,增强全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要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要保证除“四害”经费的投入,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创卫工作深入开展。区人民政府要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创卫工作落到实处。要实行创卫工作责任追究和奖惩激励机制,对不能按期完成创卫工作任务的部门领导和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机制和行政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依法兼管城市的意识,实现长效管理的目标。 会议指出,区创卫办公室是未央区创建省级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具体工作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按照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创卫指标的督察落实工作。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关心和支持创卫工作,立即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于创卫活动中去,为使我市早日建成国家 卫生城市、促进西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