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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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  
    

 关于召开未央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未人大发〔2006〕21号

2006年1月12日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西安市未央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1月23日至26日在桃花源休闲山庄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未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批准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议未央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未央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议未央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未央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未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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