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区县一级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最主要职权可以简单地概括为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干部任免权。近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积极探索,扎实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了区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方面的作用。
    一、积极探索,力求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所突破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主要职权,我区人大常委会首先抓住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决算等重大事项,积极履行职权。每年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上年度的财政决算及审计情况进行审议,作出决定,提出改进经济工作和加强财税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常委会还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适时作出有关调整财政预算收入的决定,保证了我区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应该说,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方面的决定权规定是比较明确的,易于在工作实践中操作,因此在这一方面我们还是做的比较规范的。但是,我们也深感到法律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这一规定比较原则、笼统,在这些工作中具体什么情况下、哪些属于重大事项,“一府两院”和人大还存在认识不一致的问题,致使这一工作还比较薄弱。针对这一问题,本届区人大常委会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工作重点,积极进行探索、实践,做了大量的工作,力求有所突破。
   (一)建章立制,从制度上促进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
    换届之初,我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暂行规定》。在制定这一规定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向区委就制定这一制度的目的、思路、所遵循的原则做了汇报,得到了区委的支持和肯定。同时我们又进行了大量、细致地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主任会议几上几下、反复讨论,形成草案后印发区委和“一府两院”领导再次征求意见,并向区委做了专题报告。应该说,这一暂行规定的出台,使我区人大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履行这一职权的认识,增强了“一府两院”提请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意识。
   (二)落实规定,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在《决定重大事项决定权暂行规定》出台后,我们在抓好学习、宣传的同时,注重贯彻落实。如4月份,全国部分省市突发的“非典”疫情,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当时,预防和控制好“非典”疫情成为全区上下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常委会及时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根据审议情况,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决议》。号召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团结一致,万众一心,依靠科学,战胜“非典”,维护好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又如,近年来的“执行难”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司法活动和执法形象,影响了我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在决议中强调指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国家法律的权威。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具有法定执行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任何地方、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抗拒、阻碍、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通过以上决议的做出,使人大常委会在全区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及时将“一府两院”的工作行为上升为人民的意志,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三)抓住时机,促进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通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们感到我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还不够完善,有些规定还比较模糊,可操作性还不够强。我们希望能够有一个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东西,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2003年10月30日我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了《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并于2004年3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就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界定,那些需要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那些需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执行或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本市区、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这就对我区今后这方面的工作提供了重要法规依据。因此我区人大常委会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及时于今年3月份组织举行了由“一府两院”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的法制知识讲座,邀请我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条例起草时的组织领导人就决定权及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讲解。通过学习讲座,加强了对该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民主意识。今年,我区人大还将把建立完善有关工作机制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首先是参照市人大常委会条例,结合我区实际,修改完善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使其更加适合我区人大工作的具体实际和操作需要。其次是要求“一府两院”拿出有关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一府两院”就重大事项提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意识。第三,建立健全有关协调机制,常委会领导与“一府两院”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就重大事项报告的议题进行协调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情况,科学确定议题;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联系制度,保持经常联系,做好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二、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力争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工作是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主要的一项工作,随着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及新的形势下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区人大常委会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不断总结经验,确定了在新形势下开展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即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找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坚持抓大事、议大事、促发展的原则,突出抓重点、抓关键、抓主要矛盾,集中精力,改进方法,加大力度,注重实效。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我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将经济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中心,紧紧抓住科技兴区、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六大经济亮点”和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农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对成功的做法和好的经验给予及时肯定,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区人民政府在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竞争力等重要环节方面不断改进工作。如近年来,我区将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作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这是我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实现全区经济跨越发展目标的重要战略举措。常委会从2001年开始连续三年,就招商引资方面的诸如工业园区建设、全区道路建设及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视察,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汇报。使区政府在着力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潜在矛盾和不足,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区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了监督工作。近几年,先后就中小学素质教育、农村医疗保健、扶贫帮困、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社区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的有关工作汇报,提出了改进或加强工作的意见和要求。2003年,我区人大常委会针对文化市场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人民群众意见较大这一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区政府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清除黄色、下流等一些低级趣味、不健康的现象,净化文化市场,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文化娱乐环境。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为此,我区常委会于2002年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使区人民政府在建立治安防范体系,加大治安防范力度,强化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有了明显改进。
    (三)以法律实施为重点,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监督
     近年来,常委会抓住法律实施这一重点,对《环境保护法》、《药品管理法》、《职业教育法》、《劳动法》、《体育法》、《陕西省禁止吸、贩毒条例》、《土地管理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议。2003年我们先后对区政府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情况进行了审议,今年三月份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的 贯彻落实情况。
    常委会还根据司法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先后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控告和申诉工作、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经济审判工作、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审议,使法、检两院在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办案程序,狠抓办案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改观。
   (四)改进工作方法,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为了进一步提高监督力度,我们在监督理念上从“支持性”监督向“制约性”监督转变;在监督职权的行使上,从偏用几项监督职权向全面运用各种监督职权转变;在监督内容上,从重点监督“一府两院”的具体行为向监督具体行为和抽象行为并举转变;在监督方式上,从单纯的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转变;在监督重点上,针对法制建设中的问题,加强对行政和司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同时常委会把增强审议监督实效作为工作重点。一是针对每项审议内容,做好常委会前的准备工作,要求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和了解“一府两院”工作的真实情况,为在常委会上提出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做好准备。二是重视做好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实行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制度,由主任会议将有关情况向常委会反馈,必要时对有关工作进行“二次审议”。
    三、搞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干部任后监督
    人事任免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十分重视此项职权作用的发挥,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依法进行人事任免。换届以后,本届常委会完善和修订了《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促进了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对拟任命人选进行任前法律考试,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同时,在常委会上还实行了任前表态发言制度和颁发任命书制度,要求被任命干部依法办事,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近几年,我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开展干部述职评议工作作为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的有效形式,积极开展了干部述职评议工作。为了增强述职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评议前,常委会组织调查组,深入基层,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对述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写出调查材料,做好评议准备;在评议时,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评议后,综合评议情况,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发出评议意见,要求述职干部根据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监督,同时常委会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评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使评议意见得到落实。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一些问题,要求述职干部将其整改情况与本单位干部职工见面,常委会派员参加,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促使其不断改进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重视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搞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作用的有力保证。因此,本届区人大常委会重视做好代表工作。
    为了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行使代表职权,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作为代表工作的重点,经常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走访代表,检查和了解代表法在我区的落实情况,要求“一府两院”在代表活动的时间、经费和持证视察等方面予以保证,对代表的视察、检查和询问要积极接待,提供条件和方便。并对市、区人大代表、“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了代表法知识培训,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们还重视做好与代表的联系工作,要求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分别联系10个街道人大工委及辖区内人大代表,非驻会委员在本街道辖区或本系统就近联系3— 5名人大代表。听取代表对人大、“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了解代表当前一个时期所关心的事情,为代表履行职权提供帮助。同时常委会还积极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检查、视察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29名代表被“一府两院”聘请为行风监督员和执法监督员,发挥了代表的监督作用。
    针对我区撤销乡镇政府,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我们及时在各街道设立了工作委员会作为常委会在街道的派出工作机构。任命了主任,配备了专职干部,进一步促进了各街道有效地组织代表搞好活动。
    今年我们提出了以“基层工作年”为主线,以开展“代表风采”活动为主题,以开展“三个一”活动为载体的代表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好基层人大代表在地区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要求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能够经常性的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够定期组织代表进行工作视察和检查,听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汇报,收集代表对地区内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能够不断改进代表服务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条件和保障。同时,在代表中开展“每个代表提一条好建议,联系一户困难家庭,为群众办一件实事”活动。开展代表联系选民和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代表更进一步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回顾工作,我们在履行人大的各项职权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法定的各项职权行使的还不到位,还有许都地方需要向各个兄弟区人大学习,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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