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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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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建国前夕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建国后制定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明确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40 多年来,这一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上深深地扎了根,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从而得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与全国大趋势进展基本一致,并随西安市区划的调整而变化
   194910月至195412月,现未央辖区除小部分隶属陕西省西安市外,大部分归陕西省长安县管辖,设有渭滨等区公署。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各区公署分别建立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并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人民委员会,从1950年底起,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产生了区人民委员会正、副区长、委员。1954年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取代。
  195412月,西安市草滩区成立。区机关办公地址先在东扬善村,后搬到张家堡。1955118日至21日,草滩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在东扬善供销社会议室召开。它标志着未央区的前身----草滩区人民权力机关的诞生。19551957年草滩区先后召开了两届四次人代会,选举了两届区人民委员会区长、副区长、委员,选举了两届出席西安市人代会的代表。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做出了相应决议。
  1957420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安市区划方案,决定撤销原长乐、未央两区建制,同时将原未央区一部分辖域与草滩区合并,更名为未央区。1957 8月,未央区沿用原草滩区人代会届次,召开了未央区第二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原草滩区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委)的建议,重选了未央区人委区长、副区长,首次选举产生了人民法院院长。
  19585月至19635月未央区先后召开了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经历了19604月新城区并入未央区和19626月恢复新城区建制未央重大行政区划变迁。此间,名届区人代会的人民代表,均由所辖区(公社)人代会选举产生实行间接选举,区各届次代表最多时254名,最少时73名。代表总人口最少13.01万,最多20.77万。在会议期间,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的召开。大会确定13名正副秘书长具体负责会务组织服务等项工作。
  从1954年至1965年,未央区人代会制度经历了一个由建立、活跃到曲折、变化、停止历史阶段。建国17年来,未央区的行政区划做过五次大的调整。期间,国家发生反右斗争的扩大化,“大跃进”以及三年困难时期,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波动,影响了各级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上级党委多次直接任免区长、副区长和人民委员会等。
  196510月,西安市区划调整,撤销了未央区等四个郊区的建制,合并为西安市郊区。今未央辖域大部分隶属西安市郊区管辖。196512月,郊区召开了第六届人代会;19684月郊区革委会成立,按省、市规定,郊区革委会成立,作为第七届人代会。
         19804月,西安市进行区划调整,撤销了西安市郊区建制,恢复了雁塔、灞桥和未央区建置。并将原阿房宫公社、新城区的徐家湾街道办事外、莲湖区的三桥街道办事外划归未央区管辖。19811月,根据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沿郊区届次,召开了未央区第八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未央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产生了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产生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区人大常委会机构的设立标志着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实际需要,确定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三个工作委员会作为常委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并很快配齐了人员,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从19804月到199312月,未央区先后召开了区第八至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名届大会一般每年度召开一次例会,会议议程基本形成固定内容。五届区人代会之前,每届任期一般为年,八届至十一届任期均为年。自十二届区人代会起,每届依法任期五年,区人大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规定。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例会,会议议程一般根据主任会建议安排,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汇报及研究决定其它有关重大事项。区人大常委会注意发挥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主动掌握区政府各部门及“法、检”院的基本情况,监督其依法履行职责。从198910月份起,至人大常委会设立了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组织安排代表活动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与代表联系。1987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干部开展理论调研和时速政策、法律、法规等业务学习。
  自1981年设立区人大常委会起,中共未央区委设立了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党的领导下,未央区人大工作的总水平不断提高,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本区两个文明建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机构沿革
  现未央辖域,解放后经历了撤并、恢复等数次区划调整,才逐步形成今未央政区。区人民代表大会机构随国家政权和组织建设的加强及西安市区划的调整而变化、发展。
  19549月,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经政务院批准,将陕西省长安县所辖的第七区和第八区所辖的3个乡划归西安市管辖,组建成西安市草滩区(即未央区前身),机关驻地在东扬善(后迁到张家堡)。19551月正式对外办公。同时,将西安市第八区和第11区合并组建成西安市未央区。1955118日至120日,西安市草滩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扬善供销社会议室召开,草滩区人大政权体制由此诞生。
  1957420日,西安市区划调整后,撤销了原未央区的建制,把原未央区的2年乡划归草滩区,并将草滩区更名为未央区,人口118923人,驻地在张家堡,从195771日开始对外办公。同年814日至17日,召开了西安市未央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沿用原草滩区人代会届次。
  1960520日,经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新成区的建制,并将新城区部分辖区并入未央区。未央区机关驻地由张家堡迁至尚德路。19601025日至27日,未央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并在西一路区委礼堂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区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人民法院院长。
  1962417日,经陕西省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恢复新城、莲湖、碑林三个区的建置。未央区与新城区分设后,未央区下辖6个农村人民公社和1个街道人民公社。机关驻地迁回张家堡,同年71日对外正式办公。1963522日至25 日,西安市未央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196510月,灞桥、雁塔、阿房、未央四个区撤销,合并建立西安市郊区,驻地在南郊小寨。19651212日,郊区召开了第六届人代会。19684月郊区革委会成立作为西安市郊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04月,郊区建制撤销,恢复了西安市未央区建置,下辖6个人民公社和徐家湾、三桥街两个街道办事处。沿用西安市原郊区人代会届次,选出未央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于 1981119日至25日在红旗机械厂(现为西安市航空发动机公司)工人俱乐部召开第一次会议,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举产生了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区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并选出了首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2002年,西安市下设 94县,未央区属于 6个城区之一,现在的行政辖区地处西安市城区的北西方位,东与灞桥区共临灞河,西与咸阳市一桥对接,南倚莲湖区和长安区,北濒渭水,总面积262平方公里,辖10个街道,212个行政村,41个社区,人口47万,其中农业人口近20万。改革开放以来,已基本形成以都市农业、新型工业、现代商贸业为支撑,交通、电力、医疗、教育等各项城市配套功能齐备完善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在经济结构中,非公有经济的比重达到52%;三产比例达到6.5∶53.4:40.1;粮经比例达到4∶6。 2002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47亿元,可支配财力达到2.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8.74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3616元。
   面对西安市行政中心外迁北移和城市规模扩张发展的新形势,我区提出了
“建经济强区,创西部最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未来奋斗目标,确立了: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揽全局,突出加快城市化进程这一目标,坚持“一三五十”(即以加快城市化进程为目标,以基础设施为条件,以重点项目为关键,以招商引资作为生命线,以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化、农业企业化、市场聚集化、城市功能配套化、环境生态化为方向,坚持每年抓好10个重点项目)的发展思路,精心打造“三城两区一园”(即大明宫建材家居城、六村堡石化城、三桥西部汽车商贸城、产灞河现代都市田园区、未央湖旅游度假区、未央生态科技园)六大经济亮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建设经济发达、文化先进、社会文明、人民富裕的经济强区,争创西部最佳的工作思路和行动纲领。未央人民愿与各方宾朋进一步加强合作,携手共进,再铸未央新辉煌!

                            (以上由网页管理员席民生根据《未央区人大志》等修改编辑排版  打字:伍益华)

未央区人大常委会2003年大事记
一月

    2003年1月29日,新一届区人大主任、副主任和机关同志见面。  
    2003年1月2427日 未央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陕西宾馆召开。会议选举出了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详情请点下列有关链接----

《大事记》--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未央人大电子文档更新分工(试行)

 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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