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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页

 

第十五届一次会议

 
 
 

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7年10月11日在西安市未央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未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经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未央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自2003年1月组成以来,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中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逐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

本届以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通过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适时进行工作视察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方式,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不断加强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9次,听取和审议区“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0多项,提出审议意见148条,2005年中央9号文件颁布后,提出专题审议意见24项110条。为了保证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委员会会前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一府两院”工作的真实情况,为在常委会会议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做好准备。会后,安排有关工作部门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常委会围绕经济建设,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上年度财政决算及审计情况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经济工作和加强财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加强跟踪监督,要求区人民政府切实加强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常委会紧紧抓住不同时期全区经济工作的重点,及时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三农”问题、科技发展、招商引资、大水大绿工程、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专项审议意见,交由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解决经济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常委会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今年,常委会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专项审议意见。要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定点医疗机构的数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全面、可持续性发展。常委会根据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防非”、“创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市场管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报告,促进政府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更加关注民生,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公共品服务,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

常委会围绕执法热点问题,加强法律监督。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对《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四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促进了区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推进了依法治区进程。根据司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刑事审判、基层法庭建设、执行等方面的工作报告,使区人民法院在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办案程序,狠抓办案质量,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有了新的改观。针对近年来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公正司法、反腐倡廉等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反贪污贿赂、法律监督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区人民检察院增强了法律监督、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的工作力度,为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动物防疫法》、《工会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边检查边督促有关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实效。按照2006年出台的《监督法》的有关规定,2007 年上半年,常委会将全区人民普遍关注的《文物保护法》的执法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文物遗址保护区和重点文物现场进行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在肯定区人民政府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的同时,针对破坏文物现象时有发生、古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古遗址资源的宣传和利用还不够等问题,要求区人民政府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尽快成立必要的专门工作机构,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不断寻求保护与发展共赢的路子。常委会会议对这一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连同审议意见一并交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进一步促进了《文物保护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推动了我区古遗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开展。

认真组织视察和专题调研。常委会坚持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每年都选择4—5个专题,组织开展工作视察和专题调研。先后就重点项目建设、老年人权益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农村道路建设、技术质量监督、高中教育、水利工程等近20项工作,进行了视察。为了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我区“三城两区一园”六大经济亮点、重点项目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视察。2004年上半年,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常委会根据我区疫情的防治工作需要,及时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督促区人民政府积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区、街兽医站,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外,常委会还就妇女权益保障、生态化建区和城中村改造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这些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和指出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推进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按照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办理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办法,人大信访接待制度,常委会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等等。设立了信访科,充实了信访干部队伍,有效地加强了人大信访工作。五年来,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050余件,来访1540人(次)。常委会按照“统一受理,综合分析,分别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要求,督促有关机关及时调查核实,秉公处理,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办理结果,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年来,常委会办公室连续被评为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二、围绕大局,积极行使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职权

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作出了关于防治“非典”、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创卫”决议、免征农业税、保障和维护老年人权益、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加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以及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财政预算、批准财政决算等有关决议、决定17项,积极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决定重大事项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常委会积极探索和改进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一是规范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范围。为了提高依法行使审议决定权的质量和决策水平,2003年换届后,常委会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制定了《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提出和办理程序及保证执行的监督措施。二是正确处理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区委和区“一府两院”的关系。在作出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前,常委会党组坚持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征得区委同意后,再广泛征求“一府两院”的意见,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共识,保证所作决议、决定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同时,常委会还要求“一府两院”就贯彻执行《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暂行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促使“一府两院”及时将有关重大事项主动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加强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常委会不但定期召开“一府两院”工作联系会和专题会议,听取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还安排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跟踪检查,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按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坚持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以及任前承诺表态制度,督促受任干部依法履职。五年来,常委会共任免“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1人,任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13人。在《监督法》颁布之前,为加强和改进对受任命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监督,常委会安排了包括政府副区长及局长(主任)、法院副院长及法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官在内的区“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共34人,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履职情况的汇报,增强了“一府两院”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责任意识。

四、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拓展代表工作领域,创新代表活动形式,积极探索有效发挥代表作用的渠道和方法。

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代表活动。常委会坚持每年都围绕我区的中心工作,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深入实际,就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新农村建设、社区服务、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以及“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全区各项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在组织开展代表工作中,重视发挥街道人大工委的作用,依托街道人大工委定期组织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开展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各项工作的检查、视察活动,定期听取办事处有关工作汇报,对办事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常委会经常指导街道人大工委制定和完善开展代表活动的各项制度,保证了代表活动的规范化、经常化。为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还结合《文物保护法》的执法检查活动,专门组织我区的市人大代表就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努力争取上级组织对我区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从2004年开始,常委会在基层代表中开展了“三个一”主题活动,即:每个代表提一条好建议、联系一户困难家庭、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在这项活动中,代表共提出建议118件,其中大部分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扶助困难家庭136户,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75件,展示了人大代表的风采,发挥了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进一步提高了代表活动的质量。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到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21件,全部交“一府两院”办理。为了提高办理质量,常委会每年都要专门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并针对代表建议中涉及的一些情况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多次召开协调会、组织代表视察、跟踪检查、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促使太华北路设立人行过街天桥、三桥老街以及朱宏路街景整治等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常委会坚持每年集中走访代表制度。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中央9号文件下发之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区10个街道人大工委和区人大代表进行了全面走访,听取代表对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和建议,走访代表数占基层代表总数的90%以上。为了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带队深入到10个街道人大工委,征求基层人大代表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集中走访,既了解代表工作、生活的具体情况,为代表履行职责排忧解难;又听取和收集代表对“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和加强了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不断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和保障。常委会要求 “一府两院”在代表活动的时间、经费和持证视察等方面予以保证,对代表的视察、检查和询问要积极接待,提供条件和方便,尊重、支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从2005年起,将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从每人每年200元增加到500元,并落实了各街道人大工委每年5000元的办公经费,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视察、检查工作制度,不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范围;从2007年开始,实施“一府两院”向代表进行政情通报制度,同时还为代表订购必备的报刊、杂志,及时向代表寄送《人大常委会公报》,通过多种有效形式让代表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保证代表的知情权。

建立代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代表履职自觉性。按照中央9号文件的要求,常委会结合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代表工作制度,进一步保障了代表依法履职。如根据“由谁产生,向谁负责,受谁监督”的原则,制定了《未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述职办法》,2004年在全区部分街道人大工委进行了试点,得到选民的支持。2005年和2006年,这项工作全面展开,146名基层代表全部向选民进行了述职。《代表辞职暂行办法》的制定,完善了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代表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激励代表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为了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本届常委会召开了两次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和表彰会,通报表彰了在代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35名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和4个优秀街道人大工委以及6名街道人大工委专干,进一步调动了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和街道人大工委为代表服务的积极性。

按照省、市人大关于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办事,完成了我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在代表选举产生后,及时安排了代表在人代会前的培训和视察活动,为提高代表素质,开好区第十五届一次人代会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作为依法履行职权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五年来,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领会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持每年举办1—2次专题讲座,不断充实法律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以及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人大工作学习研讨会,使全体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开展人大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增强了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中央9号文件出台和《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常委会及时组织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自觉性和积极性。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五年来,常委会建立和健全了常委会和机关工作制度共20多项,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监督办法等制度;先后制定了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决定重大事项暂行规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的规定、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一府两院”向人大代表政情通报的规定等。2005年以来,为了把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1号文件以及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常委会党组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区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得到区委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转发。2006年《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常委会及时对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进行了全面对照清理,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加以深化和细化;对与《监督法》的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及时进行了废止,为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加大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力度。常委会围绕如何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课题,经常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活动。五年来,共完成专题调研报告和理论研究文章20多篇,其中《关于区县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思考》被《人民代表报》和《民声报》刊载;《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确保财政预算执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改造》等理论文章被《西安人大》刊载。这些调研成果和理论文章为常委会依法科学地行使职权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未央人大网站的建立和完善,拓宽了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渠道,成为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以及人民群众之间相互联系沟通的新平台。《未央人大简报》的办刊质量不断提高,在宣传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交流工作经验,展示代表风采,探讨人大制度理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坚持每周三集中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机关党组织。从2004年开始,常委会每年从应届大学生和军转干部中优选年轻干部,增强了人大机关干部的活力;同时,更新了办公设施,完善办公自动化条件,在办公室设立了相关职能科室,明确了职责,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

各位代表!在区委的领导下,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全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密切配合,与各街道人大工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监督工作特别是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的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方式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代表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还需要不断充实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已经胜利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较好成绩,最根本的保证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对重大问题,在审议和作出决议、决定之前,都坚持由常委会党组讨论并提请区委审批,坚决贯彻区委的意图和主张,有力地保证了区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第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常委会在开展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问题,严格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本工作方法,从而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客观实际,切实可行。

第三,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常委会始终坚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制定工作计划、检验工作成效的基本信息来源,认真督促办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第四,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是增强人大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前提。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作为开展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推动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进程,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即将开始工作。2008年区人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领导下,围绕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城市新生活示范区这个主题,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工作,充分发挥区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依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总结以往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进一步规范监督形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等中心工作,抓住关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好监督职权,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贯彻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使常委会工作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开展。 

要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认真贯彻《西安市未央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规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把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统一起来,认真贯彻《未央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依法行使人事任免职权。

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认真总结代表依法履职的经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规范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进一步创新代表活动形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继续加强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为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

要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宣传人大工作。要以提高干部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区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提速建设未央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城市新生活示范区努力奋斗!

 

让我们在区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提速建设未央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优美的城市新生活示范区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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