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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人大》期刊 | |
第4期 | |
△ 区委书记郭大为参加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 |
| 【【领导讲话】 | |
区委书记郭大为参加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 |
| 2007年4月4日上午,未央区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区委书记郭大为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讲话不仅充分强调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并指出了我区今后人大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对于进一步促进区地方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监督实效有着重要意义。 郭大为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一、人大跟党的关系要把握两个原则,一是党领导人大,人大接受党的领导。二是人大监督党,党接受人大的监督。根据党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享有监督权。所以,执政党是否遵守了宪法和法律,是否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人大有权予以监督。在这方面区委和人大还需要做很多探索、很多尝试。二、区委要更加重视对人大行使职权的保障。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其工作使整个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别是《监督法》实施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重要决定要自觉遵守《监督法》,在操作程序上要做的更加完善。重大事情一定要事先让人大知晓、重大决策的形成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三、人大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四个文明建设都和人大相关,尤其是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人大占的份量很重,要充分认识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四、科学处理党与人大的关系。科学发展观是一个综合体系,科学处理党和人大的关系,对更好更快地发展至关重要。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正确认识党行使领导权与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关系。党要在不断的改善、改进自身的领导方式的同时通过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二是要善于抓党的意图和主张。通过法律程序把党的意志转变为国家意志,以便人民去遵守和执行。各项决策凡是涉及公共事务和要求公民共同遵守的,都应该作为建议提交权力机关形成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决议、决定;三是党管干部是原则。要善于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政权和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严格的监督。四是要加强对人大党组、机关和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人大自身工作水准。五、人大的工作靠真抓实干。各个街道都有人大工作机构,把做人大工作的同志配齐、配优。人大岗位应该选派优秀的干部来做,同时,这里也是产生优秀干部的一个培养锻炼基地,要打破常规,出一些人才,让干人大工作的人有激情、有干劲,通过良好的机制引导,实实在在的事情,体现人大的重要性,体现党对人大的真正领导。 同时,郭大为书记还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提出了四点希望:一、人大工作要有大局意识。大局意识就是要善于从西安发展的大局看未央。从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找到未央的位置,所做的事情既要符合西安发展的大势、大局,也能够给区域发展带来很多便利。二、认真履行职责。人大的一些法律程序,在做的过程中,不要走样,要通过严密的程序,引导和树立人们的“人大意识”;人大要通过自身有为和作为,使越来越多的人在工作实践中加深对人大的认识,真正使人大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三、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是区域发展的重要政治资源,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因此要经常性的加强对代表的培养、培训、教育,组织系统内的自身教育。通过培训,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代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更好、更有效地发挥代表作用。 四、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自身建设关键是人的建设,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加强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现代经济、科技知识,进一步增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搞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区的四个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区人大办公室 黄 媛) | |
| 【会场传真】 | |
未央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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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亚蕾 网页编辑:席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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